引用:http://hk.myblog.yahoo.com/qssduck/article?new=1&mid=21
今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實施。7月10日,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工商總局又公佈相關補充意見,將“限塑令”實施範圍明確擴展到餐飲商家、書店、服裝店、建材店等。同時規定,食品預裝袋不得具有提攜功能。
記者11日從昆明市工商局獲悉,我省從6月1日起已按照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雲南省限制和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實施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執行,“限塑”範圍已包括此次補充新規的相關內容。
記者走訪服裝店農貿市場“失限”
在小西門新華書店,記者看到昔日裝書的塑膠袋已難覓蹤影,取而代之的是黃色的無紡袋。對於這種收費無紡環保袋,消費者大多表示能接受;在新聞路圖書批發市場,纖維繩成為塑膠袋的替代品。商家表示,除了為散客提供捆紮服務外,還用牛皮紙為團購客戶包裝書籍。
而在採訪中,記者發現,部分服裝店和農貿市場同樣存在問題:在錢局街,部分服裝店店主仍為顧客提供免費的塑膠購物袋;而在部分農貿市場,買菜市民還能索要到超薄的一次性塑膠袋。雖然很多商販並未公開銷售不達標超薄塑膠袋,但在顧客要求下,還是會免費提供其“囤積”的庫存塑膠袋。
超市手撕袋用量激增
在超市,一種新的替代免費塑膠袋的物品應運而生。
記者走訪中發現,昆明部分超市蔬果和生鮮區的卷軸預包裝塑膠袋消耗速度激增。在小西門一超市記者看到,在1層超市許多顧客將要買的物品分裝在多個預包裝袋裏。一位大媽用預包裝袋裝完蔬菜後,又將其他物品分裝進3個預包裝袋裏。超市工作人員對此表示:“保鮮袋(預包裝塑膠袋)並不在限塑範圍內,有些市民忘帶袋子,可能會多拿幾個,但我們通常都會提醒他們儘量少用。”
據五華區工商局日前的調查顯示,大型餐飲企業實行限塑情況較好,但手撕袋(預包裝袋)用量大幅攀升,在個別超市中,手撕袋一天的用量是以前的20倍。主要原因是部分消費者將這些手撕袋當購物袋使用,造成新的資源浪費和污染;同時,個別商家也存在問題,採購有手提孔的手撕袋,或使用沒有任何標誌的手撕袋盛裝熟食、酸辣粉等直接入口的食品。
工商坦言“限塑令”執行取證難度大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處副處長安明表示,雖然我省在6月1日起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通知》在全省範圍內進行限塑,但部分小餐館和農貿市場仍是監管難點。最大的問題是“取證比較困難,消費者不會告訴你他們的塑膠袋是商家免費提供的,所以監管還有一定難度”。安明強調,下一步工商部門將加大宣傳,讓所有的商家和市民都參與到減少使用塑膠袋或不使用塑膠袋的行動中來。
針對手撕袋用量激增的現象,工商部門表示,由於手撕袋只是部分可降解,所以過度使用仍會造成浪費和污染,下一步他們將加強對超市等使用預包裝袋的管理。消費者發現不符合“限塑令”規定的行為,可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法規助讀
《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補充意見(簡稱《辦法》)中,將原有的“限塑”範圍擴大,以前只包括商場、超市和農貿市場,現在包括所有商品零售場所。其中還包括餐館、書店、服裝店等。《辦法》規定用於裝盛生鮮等食品的塑膠預包裝袋不得具有提攜功能,且須符合食品包裝相關標準。除食品外,其他商品進入零售管道前,由商品生產者提供、隨附於單件(組)商品、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塑膠包裝袋可視為預包裝袋。這種預包裝袋主要指免費提供的連卷袋(即“手撕袋”)。